記者從市運管處獲悉,淮安租車在今年4月1日正式實施的《江蘇省道路運輸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,明確從事汽車租賃經營者的資質條件,規范車輛租賃經營管理,“《條例》4月1日剛實施,現在是宣傳推廣階段,馬上我們會按照《條例》的相關內容,對淮安的汽車租賃行業進行整頓,希望能夠將淮安汽車租賃行業引入正軌?!笔羞\管處的工作人員說。
《條例》第五十三條明確規定,從事汽車租賃經營的,應當向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,并具備下列條件:有企業法人資格;自有十輛以上符合國家標準、經檢測合格的九座以下小型客車;有與經營業務相適應的經營場所、停車場地;有符合國家規定條件并與經營業務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和管理人員;有健全的業務操作規程、安全生產管理制度、服務質量保障措施和應急預案;法律、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,鼓勵汽車租賃經營者實行連鎖經營。
《條例》第五十四條還規定,鼓勵汽車租賃經營者為租賃車輛辦理車上座位責任險。汽車租賃經營者租賃車輛時,應當與承租人簽訂車輛租賃合同,提供檢測合格和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。汽車租賃經營者不得向承租人提供駕駛勞務。